
南都讯 记者刘嫚 发自北京 贵州某县交警大队无执法资格人员独立实施行政检查,对此,该县行政执法监督局依法开展监督牛股堂,纠正涉企检查“主体不适格”问题。10月13日,司法部发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上述案例入选。司法部表示,本案中,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查阅台账,明确了执法辅助人员与正式执法人员的权责边界牛股堂,倒逼执法部门强化内部人员管理与资格审查,杜绝辅助人员独立执法。
典型案例显示,2025年4月,贵州某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查阅行政执法检查台账及记录表发现,2025年3月,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名辅警涉嫌独立对当地多家企业实施行政检查。针对此问题,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依法开展监督。
经调查核实,涉案2名辅警独立实施行政检查情况属实。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依法制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要求县公安局举一反三,系统治理。县公安局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交警大队负责人及2名辅警进行了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同时,按照“扫码入企”要求,由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申请、出示检查二维码后入企检查,实现执法检查全程留痕、全程监督,从源头上防范乱检查问题。
司法部在阐述该案典型意义时称,无执法资格人员违规独立开展执法活动,违反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性的基本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规定:“严禁未取得执法证件的执法辅助人员、网格员、临时工等人员实施行政检查。”“实施行政检查时,执法人员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人民警察要出示人民警察证件。”
司法部表示,本案中,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查阅台账,精准发现辅警违规独立实施行政检查的问题,督促县公安局对交警大队负责人及涉事辅警作出处理,明确了执法辅助人员与正式执法人员的权责边界,倒逼执法部门强化内部人员管理与资格审查,杜绝辅助人员独立执法。同时,运用“扫码入企”破解症结,从事前申请、事中规范、事后评价三个方面牛股堂,全方位推动行政执法检查效能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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