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长蓝佛安说:我们将加力推进相关工作,已经出台的抓好落地实施,尚未出台的尽快推动出台。目前美牛股,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相关税收政策,已按程序报批,近期即将推出。
紧邻着,大家又回想起财联社消息,新《决定》提到的:要完善房地产税的税收制度,在文件中还明确“到2029年完成本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
再往前一点,楼继伟发文呼吁:房地产税在经济转为正常增长后应尽快开展试点。
上面大佬屡屡提到房产税,让不少业内人士预判:房产税落地将是板上钉钉,只是时间问题。
手上有多套房的人最为担忧,因为房产税的落地,意味着他们将在原本债务压力基础上增加更大的经济负担。
不过,就目前的情形来看,更为担心的应该是另外两个与房子有关的税,即“房东税”、“遗产税”。具体我们来了解一下。
01.
什么是房东税?
简单来说,就是你将房子出租获得了收益,那么就会涉及到这个税。
比如最近的消息,国务院总理签署第812号国务院令,《住房租赁条例》将于2025年9月15日正式实施,
条例中明确:从2025年9月15日开始,房屋租赁强制备案。如果房东不备案,租客可以办理备案。
参照新规第41条规定美牛股,不备案将面临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虽说条例里并没有提到房租税,但这个措施也让业内认为,起码具备了征税的条件。
不过,谈到“房东税”,其实一直以来有三个省份都在试点,即河北、湖南以及云南。
咱们以云南为例,税率是:
如果个人出租房,就要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如果个人出租的是非住房,则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假如你出租房子的收入为3000,按照20%的税率,一年税费就是7200,对于房东来说,这可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除了房东税以外,另一个与房子有关的税收也值得大家关注。
02.
20%“遗产税”早就开始了?
有网友问,房产中介门店张贴的挂牌消息中,上面赫赫写着:继承房产,20%个税由买家承担!这是怎么回事?
其实准确来说美牛股,我国还没有实行遗产税。但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
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继承房子后,如果出售房子,就需要几近“全额”缴纳20%个税。
而且:这里所谈及的“继承”,包含了赠与所得的情况。
除非继承房子以后,符合“满五唯一”条件,或者继承房子,不打算再出售,那么就不会涉及到这20%的个税。
03.
空置率或将至?
我国目前并没有空置税的说法,但这种可能性也不是不存在,毕竟已经有不少国家开始了空置税。
比如:
加拿大温哥华,空置6个月,按“房产价值的1%”交税;
英国,空置满2年,收取100%额外市政税。
澳大利亚的维多利亚省,空置税的税率为住房价值的1%。
法国,空置超一年,按楼价的10%交空置税,第2年增加到楼价的12.5%,第3年为15%。
所以不要以为房子空着就没有持有成本,说不定将来房产税、房东税、空置税,三税来临,或者再加上一个“遗产税”,税税都能让你感觉持房压力骤增,
毕竟房子作为产业支撑几十年,如今财收缺口大,未来用什么填缺,谁能确定呢?
04.
“卖房潮”要来了吗?
还真有可能,但并不普遍!
大城市产业经济好,就业机会多,具备人口虹吸效应,房子更好出租,就不存在空置税,即使有房东税,也很难对房东产生伤筋动骨的影响。
比如在深圳,房子动辄千万,每年收入不足10万,即使按照最高房东税每年1万,和高房价相比,也根本不值得一提。
所以在大城市落地房东税、空置税等等,也不可能引发抛售潮。
三四线及18线就不一样了,房子出租难,一旦三税落地,叠加人口外流加剧,确实会让不少房东有“套现”的想法。届时,市场挂牌激增,搞不好就真像曹德旺说的:不好租也不好卖,只能砸在手里。
至于对于普通大众来说,房子本来就是拿来住的,没有多余的出租,也不打算卖,所以没啥好担忧的,努力“搞钱”还贷就是了,
往后不管房价如何,日子总归会越过越好的。您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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